首页 > 资讯中心 > 热点资讯
3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变
发布时间:2025-03-13


近日,全国多地陆续公布了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引发广泛关注。


缴存基数的调整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未来的购房贷款额度,作为经济活跃地区,一起看看广东省的政策相关变化。



01

佛山


2月25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的通告》,明确自2025年3月1日起调整佛山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








3月1日起,佛山市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佛山市市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缴存基数下限为2080元。


02

珠海


2月20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自3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025年3月1日起,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080元。


03

东莞


2月18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缴存单位为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2025年3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其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


从2025年3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灵活缴存登记业务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


存量缴存人缴存基数低于2080元的,无需按照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缴存基数仍为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1900元。缴存2026年1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须执行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的规定。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