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积分制入户政策继续沿用原《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本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为6000个,与去年一致,和往年的入户政策、手续比较起来,今年无需申请人提交计生证明。
办理时间:2、11月下旬,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完成申请人资格初审;
3、12月,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
4、12月下旬,向申请人公开审核情况并向社会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入户人员及随迁人员发放入户卡。
办理条件:
①年龄不超过45周岁;
②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③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⑤无违法犯罪记录。
来穗人员在“文化程度”“技术能力”“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社会服务”“纳税”“创新创业”“职住区域”7个积分指标中,累计总积分达到60分即可提出入户申请,将继续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办理居住证时间长短来排名。
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准备相应的基本材料及积分证明材料后,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lsj.gz.gov.cn)注册登录“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填报申请资料、上传资料图片,在提交申请并通过预审后,可下载打印《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并到居住地所在区就近选择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需注意的是,根据广州对公共集体户的管理规定,今年积分制入户对申请人的落户地址选择填报顺序进行了调整,具体为:首先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如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可在工作单位集体户、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或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登记入户。
今年申请人在注册“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时填报准确的手机号码,将会在网上预审通过、公开审核结果等环节收到手机短信通知,申请人可在短信指引下及时前往窗口办理或查阅个人审核结果,避免出现以往错过申请期和公示期的情况,使积分制入户的申请、审核过程更加透明和便民。